| 索 引 号: | 583621879/2025-0784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5-06-0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廊坊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 《廊坊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6-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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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廊坊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推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加快解决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稳定住房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二、政策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办法》适用于廊坊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建、认定、申请、配售、管理等工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采取市场化方式运营,实施封闭管理,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政策性住房。 三、政策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一)《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号) 四、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八章32条,分别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支持、建设、准入、配售、售后和监督管理进行明确。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以新建和收购方式筹集、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条件、申请审核程序、配售的价格和程序。主要有: (一)适用范围及政策支持。《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概念以及适用范围,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保障对象、面积和销售价格,实施封闭管理,面向本市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政策性住房。 (二)房源筹集及土地供应。《办法》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主要来自新建和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两种途径。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申报年度用地指标单独列出,储备土地优先供应。 (三)保障对象轮候库建设。《办法》明确了广阳区人民政府、安次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做好申请受理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纳入轮候库。申请家庭纳入轮候库后,按项目批次申购登记。 (四)配售程序及后期运营管理。《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不得申请回购,满5年后购房人因工作变动、全体家庭成员离开本市或家庭成员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重大疾病需筹措医药费用的,可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单位申请回购。 五、政策有什么亮点? 《办法》是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体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其出台将有效提升民生福祉,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以需定建,精准保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强调“以需定建”,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保障范围,确保保障性住房的精准供给,有效避免资源浪费和供需错配。 (二)保本微利,封闭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进行配售,销售价格覆盖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并加合理利润。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保障建设单位合理收益,避免市场投机行为。 (三)高质建设,配套齐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在选址、设计、施工等方面均遵循高标准要求,确保住房质量和居住品质。同时,完善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与商品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的居住体验和生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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