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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583621879/2025-08059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5-11-06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机构: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1-06

 (一)

大城县蔡蔡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每日多沃柑,经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结论为联苯菊酯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为NO:A2250469701112024C,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该公司销售的不合格每日多沃柑采购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抽检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2025年8月14日对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书,现场检查发现该批次不合格每日多沃柑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该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等合法营业资质。

三、检查结论和处置情况:大城县蔡蔡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不合格每日多沃柑,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和相关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大市监通不罚【2025】008号。已将线索函发至供货方所在地相关部门

(二)

大城县南环路天合百货店销售的大葱,经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结论为噻虫嗪项目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为NO:A2250469701109015C。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该店销售的不合格大葱进货日期为2025713日,抽检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2025年8月15日对该店进行了检查,送达了检验报告,检查发现该批次不合格大葱已销售完毕,该店提供了营业执照等合法营业资质

三、检查结论和处置情况:大城县南环路天合百货店销售的不合格大葱,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和相关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大市监通不罚【2025】009号。已将线索函发至供货方所在地相关部门。

(三)

大城县新风路诚信购物大厦销售的圆椒(甜椒),经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为NO:YY202503769,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

一、抽检基本情况:该超市销售的不合格圆椒(甜椒)采购日期均为2025年09月22日,抽检日期为20250923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20251011对该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书,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圆椒(甜椒)已经销售完毕,该超市提供了营业执照等合法营业资质

三、检查结论和处置情况:大城县新风路诚信购物大厦销售的不合格圆椒(甜椒),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和相关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不予处罚。已将线索函发至供货方所在地相关部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大市监通不罚【2025010已将线索函发至供货方所在地相关部门。

(四)

廊坊明珠商业企业集团(大城)有限公司销售的螺丝椒经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NO:YY202503763。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

一、抽检基本情况:该超市销售的不合格螺丝椒采购日期均为2025年09月23日,抽检日期为20250923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20251011对该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书,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螺丝椒已经销售完毕,该超市提供了营业执照等合法营业资质

三、检查结论和处置情况:廊坊明珠商业企业集团(大城)有限公司销售的不合格螺丝椒,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和相关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不予处罚。已将线索函发至供货方所在地相关部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大市监通不罚【2025011已将线索函发至供货方所在地相关部门。

 

 

特此通告。

 

 

 

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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